匿名审稿制是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审稿制度的通行做法。为了对稿件作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,进一步提高学术质量,保证学术公平,《山东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实行匿名审稿制度,聘请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,作为特约审稿人,对通过编辑部初审的稿件,进行审读。审稿人与作者之间相互匿名,审稿人之间互不接触。
二、匿名审稿制度的基本程序
1.初审。文稿责任编辑收到登记好的稿件后,在三周内,严格按照学术性要求,对稿件进行初审。
2.送交匿名评审。文稿责任编辑对通过初审的稿件,经匿名处理后,根据学科分工,将稿件连同《专家审稿意见书》送交匿名审稿人。匿名审稿人在四周内把匿名审稿意见反馈给文稿责任编辑。
3.反馈审稿意见、修改完善稿件。文稿责任编辑收到审稿人《专家审稿意见书》后,对审稿意见认为需修改后才能发表的稿件,以编辑部名义,把审稿意见反馈给作者;作者按照审稿意见对稿件修改完善,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修改稿发回编辑部。未按期发回修改稿的,将视为放弃发表。如果修改后的稿件仍未达到审稿人和编辑部的要求,将不给予再次修改的机会。
4.复核和复审:文稿责编对按照审稿意见完善后的修改稿进行审核。对达到审稿意见和编辑部要求的修改稿件,以及审稿意见认为可以发表的稿件,文稿责编撰写推荐意见,提交编辑室主任复审。
5.终审:编辑室主任将复审通过的稿件,提交主编终审。编辑部召开定稿会,主编对通过复审的稿件进行终审,签字定稿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严格执行关于初审、送审稿件的时间规定。
2.以编辑部名义与作者、审稿专家联系,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。
3.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相关作者、审稿专家的信息。
山东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编辑部
2012年12月